1 总 则1.1 目的为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法律规范合同与信息管理,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和工程管理水平。使本项目施工监理工作做到标准化、法律规范化、程序化,达到任务明确、标准统一、程序合理的目的,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法律规范》(JT077-9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 年 1 月 30 日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1999 年 2 月 13 日发)和 FIDIC 条款,以及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1.2 监理依据1.2.1 业主和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文件;1.2.2 业主和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1.2.3 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1.2.4 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1.2.5 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质量标准、施工法律规范和试验检测法律规范;1.2.6 世行贷款项目有关规定1.2.7 在监理、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有关会议记录、函电、指令和其它文件;1.2.8 总监办根据施工、监理合同文件签发的所有施工图纸和指令等。1.3 施工监理的原则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根据“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认真负责地做好施工监理工作。1.4 监理单位资质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业务的单位,必须是在监理招标中中标并签订了监理合同(协议)的具有法人资格和甲级资质(含临甲)等级的监理组织。1.5 监理人员资格监理人员资格凡在本项目中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必须是监理单位在投标书中推举并经业主批准的合格人员。其中:高监及高监助理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60 岁以下,15(10)年以上道、桥施工经验,并从事道桥、隧道施工监理工作 8 年以上;计量、合同监理工程师有 5 年工作经验,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负责类似工程的计量合同工作 3 年以上;试验室主任:10 年工作经验,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专业证书,从事试验检测工作5 年以上;驻地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55 岁以下,并持有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从事道、桥、隧道监理工作 8 年以上;路基、路面、安全设施、绿化、试验检测、测量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持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和省级以上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