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年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凤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和《关于做好 2025 年度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现就 2025 年年终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时间安排2025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二、考核内容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主要考核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乡镇、县级部门年度目标任务(以凤发[2025]29 号文件为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日常管理工作。2、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点考核科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领导能力、工作实绩,以及科级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主要考核科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4、其它:基层党建(包括农户增收计划行动)、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依法治县、档案管理、计划生育、乡镇村务公开、乡镇林权改革等工作考核结合目标责任考核一并进行。三、方法步骤1、动员培训。2025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2:30 时在县委五楼会议室召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动员培训会,对年度目标责任分组考核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同时,由各单项工作考核的部门对全体参加考核人员进行培训。2、协商确定日程。分组考核从 12 月 24 日开始,由各考核组与被考核单位协商后,确定具体的考核时间和日程安排。3、召开测评大会。主要是进行工作报告及民主测评。主要内容有四项:一是由考核组组长就年终考核工作作具体说明;二是由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由党委书记、县级部门由主要负责人)向与会人员报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三是乡镇和县级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述职述廉述效,党政班子其他成员提交书面述职述廉述效材料;四是进行民主测评。当会发放《2025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民主测评表》、《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表》、《科级干部民主测评表》、《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表》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和推举。大会由考核组组长主持。参加民主测评人员:各乡镇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全体人员,所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党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县级部门一般为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全体人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4、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为领导班子成员,谈话内容为班子运行情况、班子成员现实表现和职责任务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