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25-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与招标文件或监理委托书中的工程名称相一致 ;2
工程地点: 位置具体到省(市)、区、县、路、号
当工程为建筑工程且门牌号未定时,填写四至范围;当工程为公路、市政工程时,写明起点和终点 ;3
工程规模:民用建筑工程,写明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各单体建筑地上 / 地下建筑面积)、各单体建筑数量和建筑高度(建筑层数)、用地面积、容积 率等技术经济指标;工业建筑工程,除上述指标外,还需写明工业生产能力等指标 ; 道路、铁路、桥梁、隧道等土木工程,则需写明长度、跨度(桥梁)、宽度(道路和、桥梁、隧道)等技术经济指标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取费基数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姓 名 : , 身 份 证 号 码 : ,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 )
相关服务酬金:
监理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