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 T 15—92 汽车塑料制品通用试验方法 汽车塑料制品通用试验方法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塑料成型制品(以下简称制品)性能的通用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用各种塑料制品,但不适用于发泡制品、座垫、电镀制品、涂装制品。2 引用标准 GB 209 工业用氢氧化钠 GB 252 轻柴油 GB 435 汽油机油 GB 484 车用汽油 GB 534 工业硫酸 GB 2918 塑料试样状态调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 5671 汽车通用钾基润滑脂 JB 3979 汽车转向盘试验方法 QC/T 17 汽车零部件耐候性试验一样规则 SY 4005 4604 号 合成刹车油3 试验项目 试验项目包括如下 11 项: a.耐温度性试验: b.耐候性试验: c.耐水性试验; d.耐湿性试验; e.耐化学介质性试验: f.耐振动性试验; g.耐冲击性试验; h.耐磨损性试验; i.耐擦伤性试验: j.刚性试验; k.综合试验。4 试验的一样条件4.1 标准环境 试验的标准环境应符合 GB 2918 的有关规定。4.2 试样 供试验用的试样,取自实际装配使用状态下的制品,在不阻碍制品性能的情况下,亦可采纳试验片,试验时模拟制品在汽车内的有用状态。4.3 试样预处理 试样应从制造后至少放置 24h 的制品中随机抽取,并在试验前将试样按 4.1 规定的环境放置许多于 4h,再进行试验:假如需要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规定其它条件。4.4 试样数量 在无专门规定时,试样数量,按表 1 确定。5 试验方法5.1 耐温度性试验 耐温度性试验是检查制品在高温、低温顺高低温交变情形下的实际性能。5.1.1 试验的分类 试验分类按表 2 规定5.1.2 适用条件分类 根据制品在汽车内安装的部位及相应的温度状况,适用条件分为如下十种,如表 3 所示。5.1.3 试验温度 试验箱的温度,分别按表 4、表 5、表 6 的规定进行操纵。5.1.4 试验方法 根据试样受到的传热条件,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可选择其中一种方法进行试验。5.1.4.1 常规耐热试验 a.方法 A 按表 4 规定调整恒温箱的温度,达到规定温度时,将试样放置在恒温箱中至少 4h 后取出,赶忙按第 6 条规定项目进行检查。 b.方法 B 本方法要紧适用于受辐射热而产生高温的制品。按表 5 规定的环境温度调整恒温箱的温度,在此温度下,将试样放置在恒温箱中 1h 后,用红外灯加热,把试样表面温度提升到表 5 规定的温度,并在此温度下至少保持 3h,然后将试样取出,按第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