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店服务营销法律规范第一节 产品陈列标准(一) 专卖店1
产品保持洁净卫生;2
产品分区陈列,并有明显标识,使消费者一目了然;(产品陈列时悬挂而不是折叠,以防失窃);3
所有品种在 1
5 米以下应陈列齐全;4
产品正面对消费者,包装盒正面对前;5
最大限度使产品整体陈列组合美观;6
每期(7 天)至少推出一种产品陈列在多功能架上,并有明显功能解说词进行着重介绍;7
每月进行一次陈列列换;8
灯光:投射位置准确;灯光亮度适中;灯泡未损坏;9
隔板:颜色排列;吊牌置放准确;洁净;10
展示品:位置正确;洁净;组合有创意;便于消费者收视;11
展示架:位置正确;更换周期合理;布置合理;12
POP:位置正确;无脱落歪斜;更换周期合理;洁净
(二)专柜1
相关宣传资料3
参照“专卖店 C、D、E、F、G”陈列标准
第二节 终端员工管理法律规范(一)员工行为法律规范1
说话基本原则A
清楚的发音,开朗、大方、活泼,声音稍高;B
减少惯用语,简洁、适当的速度,恰当的停顿
倾听基本原则A
以快乐的心情和专注的神情倾听,还要表示理解(点头),但忌讳插嘴;B
听不清楚时巧妙运用询问,与对方谈话
姿势端正,无不雅的小动作;B
看着对方的眼睛以表示礼貌;C
不用否定句而用肯定句;B
婉拒先说对不起,如“对不起,我们公司统一规定,我没有权利降价”;C
让顾客自己决定,不说“这比较好”,而说“我觉得这比较适合您”;D
多用赞美,如“你的推断蛮正确”
站势应挺直,双手交叉自然放在身体前侧
一些不雅站势如下:A
双手怀抱胸前(心理防备)B
双脚分开;C
身体依靠柜台
语言法律规范(建议)(1)顾客光临:顾客光临,营业员上前,用适当的称谓招呼:“您好
”“您想看些什么
”请您慢慢看;A
遇到老顾客——“好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