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作协议本协议由****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和 ****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于 2008 年4 月 8 日在北京签署
第 1 条 总则1
1 协议双方甲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地址:北京市***号 **大厦电话:010-**传真:010-**邮编:**乙方:****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地址:**市**路**电话:**传真:**邮编:**1
2 合作内容工程名称:*********公路改扩建项目(**-**段)B 合同段(K553 + 500 ---K633 + 213
317),包括该标段内所有明洞的施工,以下简称“****项目 B 段”或“****项目 B 段”
工程地址:****北部地区承包范围:B 合同段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工作
3 合作方式:实行单价计量、分期支付
4 合作协议总价合作协议总价为:58,663,557
04 美元(大写:伍仟捌佰陆拾陆万叁千伍佰伍拾柒美元肆美分),该价格为含税价
5 合作项目工期开工日期:开工令将在甲方收到业主方第一笔工程款后的 14 天内下达,工期以甲方收到业主方第一笔工程款当日起算
总日历工期:48 个月
缺陷责任期:12 个月
第 2 条 定义2
1 本协议中,“甲方”一词具有的含义与协议及其附件中的“招标人”、“总承包商”具有的含义相同2
2 本协议中,“业主”指****国家公路局2
3 本协议中,“乙方”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4 本协议中,“主合同”指甲方和业主签定的实施*********公路改扩建项目(**-**段)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EPC 合同
5 本协议中,“合作协议”指甲方与乙方签定的实施****项目 B 合同段(K553 + 500 ---K633 + 213
317),包括该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