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路施工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关键词:招投标 问题 措施我国公路工程建设模式自建国以来,几经变革,到八十年代至今,公路建设投资渠道呈现出多元化格局,公路工程建设模式也更加灵活多样,公路施工招投标制及监理制已成熟并稳步推开,公路工程项目走向了市场。1992 年 5 月颁布的《公路工程监理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建设二级以上公路工程项目,必须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和监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于 1999年 8 月 30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自 200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实行招投标制度的意义在于通过招投标引入竞争机制,防止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减少建设市场的行政干预,法律规范招、投标人行为。一、存在的问题根据本人近几年参加公路施工招投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有些地区及部门对公路施工招投标制度理解不够,在指导思想、具体操作等方面的偏差,存在着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资格审查控制不严有的地方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无独立资质的法人或自然人也参加招标,导致一些虚报资质等级的挂靠企业或个人中标,有些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只负责出资质,任人挂靠,收管理费了事,这种"高资质投标,低资质进场,无资质施工"违反基建程序的做法,是当前工程建设模式常见的漏洞,直接影响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2.标段划分不合理一般公路工程施工标段的划分应根据工程规模、建设条件、机械化程度及对工程施工有利的原则来进行。但一些当地政府及建设单位,按长官意志行事,将招标项目标段划分越来越小,越来越不合理,导致过多施工单位的进入,影响了工程的连贯性,不利于机械化施工的开展。3.建设市场混乱有些地方存在着"五无"(无规划、无报建、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无质量监督)工程,工程监管不到位,制止不力,工程基建程序不能仔细执行,招投标行为图于形式。有的施工企业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参加投标,"一标两投",或者对同一份投标书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同时,有的建设单位不按招投标规定选择总承包施工单位,对分包管理不严,界限不清,在工程承发包中任意肢解工程及转包工程,层层转包现象相当严重,工程质量、工期、投资都得不到有效控制。4.建筑市场统一开放未真正形成有些地区尚未完全打破地区和部门垄断,特别是在县、区一级,公路等专项工程项目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