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村级组织法律规范化建设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上水平加强村级组织法律规范化建设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上水平 摘要:从法律规范村级组织场所、法律规范村两委关系、法律规范便民服务、创新思路、创新载体、创新机制等方面的论述,争创一流,干出实绩
关键词:建设 一流 显著 鲁山县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县委组织部全面贯彻执行鲁山县《关于推动村级组织法律规范化建设意见》,把加强村级组织法律规范化建设作为一个党建项目来抓,以法律规范化工作决策为基础,以法律规范管理为重点,以法律规范实践为保证,强化监督,狠抓落实,提高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业的快速进展,为建设漂亮鲁山、富裕鲁山、文化鲁山、和谐鲁山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不断加强村级组织法律规范化建设 1、法律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2025 年,鲁山县基层活动建设年一开始,县委组织部把法律规范村级活动场所做为建设年活动的切入点,讨论制定了村级组织阵地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领导责任
一是高标准,严要求
根据“无者新建,危者改造,陋者修缮,全面提高”的原则,将村室细化为“三个类别”:一类村室办用房 12 间以上,二类村室 8 间以上,三类村室不低于 6 间办公用房
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提出了“三级四方”资金保障措施,即县、乡、村三级以奖代补点,社会力量捐一点,党员干部义务劳动省一点
全县共投入资金 2200 万元,新建村室 230 个,改造和修缮 村室 75 个
一类村室达 40%;二类村室达 50%;三类村室达到 20%
全部达到三类以上标准
2、法律规范村两委的关系 建设新型村两委班子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目标
2025 年底,鲁山县村级党支部、村委会同时换届
在换届选举中,我县坚持用“双强”标准建班子,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重点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