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建设公司广州分公司承包方:**建筑工程总公司 工程地点:**区**路**以南工程名称:商业、住宅楼工程 3 幢(自编 D1-D3)栋连体(****) 签订日期:二 OO 七年 月 日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建设公司 广州分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建筑工程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商业、住宅楼工程 3 幢(自编 D1-D3 )栋连体( **** ) (二)工程地点:** 区 ** 路 ** 以南 (三)工程承包范围:实行项目工程总承包
包含桩基础、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地下室工程(含防水)、主体结构、门窗及公共部分装修、屋面防水等所有土建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给排水管线工程、电气安装工程、消防工程 、通风工程、及双方约定的工程内容, 执行 2025 年广东省各类工程定额,按三类工程下浮 5% 计费 , 竣工后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四) 承包方式(1)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的形式承包本工程
(2) 按招标文件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有关条款承包本工程
[本合同中的“业主”指****实业有限公司](4) 工程除设计变更(或招标文件有规定)外,综合单价以附件清单为准,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单价已包含为完成该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结算时不作调整
工程变更部分,按甲方与业主签定承包合同中所列条款处理,变更费用在工程完工,甲方与业主结算,并且业主已支付该变更工程部分进度款并扣除有关费用后进行支付[无息]
第二条 工程分包(一)不准分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工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