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2025 年本)目 录1 概述2 术语和定义3 评估原则4 评估方法5 评估文件分类6 工作程序7 评估要点7.1 收集相关资料7.2 现场调研7.3 建设方案节能评估7.4 节能措施评估7.5 能源利用状况测算及能效水平评估7.6 能源消费影响评估7.7 形成评估结论8 格式、体例要求8.1 格式要求8.2 体例要求附件 1 项目年能源消费统计表(样表)附件 2 通用(用能)设备能效评价计算表附件 3 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附件 4 主要用能设备一览表1 概述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能评办法》),本指南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以下简称“节能评估工作”)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以及评估文件的编制方法和要求等进行了说明,为节能评估工作提供参考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与本指南2.1 节能评估2.2 节能审查节能审查由负责节能审查的政府部门进行,该部门根据节能法规、标准等,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或对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
2.3 节能评审节能评审属节能审查环节,为节能审查服务,评审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依据
评审机构在进行评审时,可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或补充材料
2.4 节能评估文件指节能评估报告书或节能评估报告表
2.5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指达产或投入正常运行后,下列建设范围内年所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量
2.6 单位增加值能耗指生产(制造)一个计量单位的增加值所消耗的能源,计算方法为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值)与增加值的比值
建筑、交通类项目可不计算单位增加值能耗
2.7 基础数据指与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能效指标等计算直接相关的数据
2.8 基本参数指能决定基础数据,或对基础数据有重大影响的数据
3 评估原则节能评估工作应遵循专业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操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