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合字[ ] 号场 地 租 赁 合 同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场 地 租 赁 合 同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场地之事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 租赁位置及用途1、位置: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场地地点为 ,面积约为 平方米。2、用途:乙方使用场地举办 活动。3、活动主办单位: 活动协办单位: 第二条 租赁期限1、乙方使用场地的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交付场地的时间为 年 月 日。2、每天具体租用时间:上午 时至下午(晚上) 时。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场地租金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管理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 天内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作为定金,在活动进行完毕之日起 日内将余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3、以上付款乙方采纳 方式,甲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同时须向乙方提供中华共和国大陆地区有效的等值发票,否则,乙方有权顺延代教付款或代扣代缴税金。第四条 双方义务(一)甲方义务1、按现有条件向乙方提供活动场地。2、甲方须严格审核乙方提供的使用场地的用电负荷、平面布局图及做法、设置的广告牌、彩旗、指示牌位置,并于收到上述资料的 天内书面答复乙方。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用水、用电方便,乙方如需使用水电,甲方提供接口,乙方可以自行接驳,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4、在活动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给乙方提供便利。(二)乙方义务1、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乙方使用场地的用电负荷、平面布局图及做法、设置的广告牌、彩旗、指示牌位置报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3、办理活动的有关报批手续以及相关的费用。4、甲方出租的场地为非营业性演出场所,活动若为演出,乙方应按规定向有关文化主管部门办理活动的报批手续。5、乙方须自行保管好物品,如有损失,甲方概不负责。6、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保持现场良好的公共秩序。7、必须爱护场地的设备设施。8、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关于场地的规定,乙方的工作人员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若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造成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9、活动结束后,所有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布料、指示牌等,乙方须全部清理运走。10、乙方必须保证举办的宣传活动健康合法。如该活动违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