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小城镇建设用地容积率指标合理范围探讨小城镇建设用地容积率指标合理范围 摘要:随着经济的高速进展,城乡一体化的进程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用地随之增大,随之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关于建设用地的容积率的问题尤为突出。建设用地容积率在城镇的规划管理 中起着很大的作用,小城镇的建设用地容积率指标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城市面貌以及城市交通。本文针对小城镇建设用地容积率指标的合理范围进行探究。 关键词:建设用地容积率 中图分类号:D922.35 文献标识码: A 1、我国当前的容积率所存在的不足之处 1.1 超容积率建设问题 在查取的资料《现行容积率调整程序的缺陷及优化设计》中显示,我国的建设用地中,存在着超容积率建设的问题。超容积率建设,所带来的影响是无可限量的,从城市环境的方面来看,超容积率建设,会导致城市的整体环境下降,使得环境负面方面的影响过高,还会影响城市综合功能。从城市建设的科学性来看,超容积率不仅会严重的损害了城市的利益,有损城市规划科学性,并且不利于交通的进展。从建设居住环境来看,超容积率,会使得居住环境变差,不利于居住房的通风透气以及阳光的照射。 1.2 容积率指标缺乏较为统一的评判标准,房地产开发市场缺少公平 当前我国尚未建立统一完善的容积率评判标准,这对于城市用地的规划来说,具有很大的难度性,在没有统一的标准的情况下,土地开发商很有可能会根据个人的喜好以及个人的意见来制定容积率,从而将自身的喜好当为具体标准来实施。容积率的高低,会给人两种迥然不同的空间,将丽江古城和上海中心区比较可以发现,上海中心区的容积率密度大,属于高强度开发,能够容纳更多的经济活动,而丽江古城属于旅游城市,对于容积率的密度要求比较低。不统一的评判标准 ,会使得人们觉得我国的用地规划没有一个合理合法合规的制度,出现法律漏洞。并且,缺乏统一的评判标准,很可能导致房地产开发缺少公平性,造成社会不公的现象,影响社会的和谐进展,我国到目前还没有明确控制详细规划与其他具有法律效力文件之间的处理原则。在引起纠纷的情况下,很难会找到合适的法律来解决问题。 1.3 没有针对不同的申请主体实行不同的容积率调整程序。 在我国的小城镇来说,进行建设用地使用的主体有多样,既会是私人个体也可能是医院 、学校、养老院以及一些社会公共设施。在这些 申请的主体中,由于所属主体的级别不同、所需用地的规模以及容积率不同,分别要实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