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页数制/修订日期制/修订人制/修订内容概要A032025.3.10罗三平新版发行A132025.9.22赖长明细化 5.0 条款内容制定/日期审核/日期核准/日期1.0 目的法律规范进料检验、制程检验及最终检验的作业方法,确保所有生产物料、半成品及成品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2.0 适用范围本公司各类物品的进料检验、制程检验及最终检验。3.0 职责3.1 品质:负责按规定要求对进料、半成品及成品进行检验。3.2 仓库:负责对进料的点收、送检及合格品的入库作业。3.3 采购:负责进料不合格品的退货、补货及换货事宜。3.5 生产:负责实施自检生产过程中各工序的产品质量。4.0 定义(无)5.0 程序5.1 进料检验5.1.1 所需物料抵达公司时,仓库人员应指导送货人员(需计量的物料先过磅计量)将物料存放于指定的待检区,并根据《订购单》、“送货单”逐一核对,清点所送物料的数量。5.1.2 IQC 人员接到进料通知后,须在两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检验工作(特别情况除外),若检验结果合格在送检物料上贴上合格标签,并填写《进料检验记录表》;若检验结果不合格,IQC 须及时知会相关部门且在送检物料上贴上不合格标签,同时 IQC 把检验数据及结果记录于《进料检验记录表》上,处理方式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并通知仓库人员将其放置在相应的区域内存放。5.2 制程检验5.2.1 生产车间在领取生产所需的物料后,领料人员应根据相关技术资料对所领物料进行确认,IPQC 需对上线物料进行查验,以保证生产不误用物料。5.2.2 首(件)批检验5.2.2.1 生产车间相关工序在生产出第一个产品后,操作员应先自检,然后领班或调机员确认后及时通知品质部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完毕后 IPQC 人员应将检验结果记录在《首件记录表》中。5.2.2.2 若检验合格,IPQC 则通知生产车间继续生产;若不合格,则要求其进行调机作业, 当关键质量特性首检不合格或同一机台连续三次提交的首件不合格时,则生产部应停线处置,由品质部开具开出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给生产部进行对应;。5.2.3 自检5.2.3.1 生产部各工序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按产品工艺资料及《品检作业指导书》的有关要求,对本工序的产品进行自检。若发现不合格,作业人员须及时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选别。5.2.4 巡检5.2.4.1 品质部 IPQC 人员须按适当的时间间隔,依照检验标准的要求对生产各工序实施巡检,并将检验结果记录在《巡检检验报告》中。5.2.4.2 对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告之相关生产组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