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综合法和分析法互动课堂疏导引导1
综合法与分析法的思维特点 分析法是从命题的结论出发,分析使结论成立的充分条件
若能够肯定这些条件都已具备,就可以判定结论是正确的
分析法的特点:有些题目用一般方法较难入手时,可以用分析法探索解题思路,然后再倒回去,得到问题的解决;也可以用分析法直接书写解题过程,步骤要清楚,书写要严格
综合法是从命题的条件出发,经过逐步的逻辑推理,最后达到问题的解决
综合法的特点:广泛应用于数学知识的各个方面,是解决问题非常重要的方法
分析法是和综合法相比较而清晰的
综合法逐步推求已知条件的必要条件
而分析法步步逆向寻求未知事项成立的充分条件,所以分析法和综合法从思维过程看是互逆的,叙述形式也有区别
一般说来,当题目已知条件较少,发展已知较困难时,可逆向思考,由果索因,用分析法解决
一般地,对于命题“若 A 则 D”用综合法证明时,思考过程可表示为: 综合法的思考过程是由因导果的顺序,是从 A 推演达到 D 的途径,但由 A 推演出的中间结论未必唯一,如 B、B1、B2等,可由 B、B1、B2能推演出的进一步的中间结论则可能更多,如C、C2、C1、C3、C4等
最终,能有一个(或多个)可推演出结论 D 即可
用分析法思考数学问题的顺序可表解为:(对于命题“若 A 则 D”) 分析法的思考顺序是执果索因的顺序,是从 D 上溯寻其论据,如 C、C1、C2 等,再寻求C、C1、C2的论据,如 B、B1、B2、B3、B4等,继而寻求 B、B1、B2、B3、B4的论据,如果其中之一 B 的论据恰为已知条件,于是命题已经得证
应用分析法和综合法证明问题需注意以下问题(1)应用综合法时,应从命题的前提出发,在选定了真实性是无可争辩的出发点以后(它基于题设或已知的真命题),再依次由它得出一系列的命题(或判断),其中每一个都是真实的(但它们并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