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劳务合作协议书发包方:公路工程项目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满足公路工程的施工,甲方将大桥的桥梁下部(除桩基)结构的施工任务委托给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1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下部(除桩基)工程,具体桩号为:K3+595
工程地点河北省3
1 场地建设3
1 工作场地的平整,硬化,包括完工后的场地清理;(满足监理和业主的具体要求)3
2 场内施工便道的维修,施工驻地建设及生产、生活设施满足生产需要;3
3 与场地建设相关的其它工作内容
2 钢筋制作与安装3
1 钢筋在场地内的装卸及施工范围内运输(料场领取); 3
2 钢筋的保管、加工、除锈、制作、电焊、运输及绑扎;3
3 与钢筋加工安装相关的其它工作内容
3 混凝土施工:3
1 包括基坑处理、抽水及基底处理、基坑回填(甲方组织挖掘机进行基坑开挖)3
2 基桩桩头处理;3
3 支架搭设和拆除;3
4 模板的订购、制作、安装、拆除、修理、涂脱模剂、堆放、维护、刷油;拆模后的修饰,修整;3
5 预埋筋(件)的预留、制作、安装;3
6 混凝土的灌注、振捣;3
7 混凝土凿毛、养生、覆盖及保温措施;3
8 与混凝土施工相关的其它工作内容
1 按施工总体进度要求,开工日期__年_月___日,完工日期___年__月____日,工期为 天
若因设计图纸变化、自然或社会环境影响等非双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给予经济补偿或赔偿,工期得以顺延
2 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总体工程进度和计划进行施工,乙方未经甲方认定的正当理由不应减慢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