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清包施工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本着互相合作,密切配合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4、工程工作量:以业主审定后的设计施工图为准。严格按图纸施工,工程竣工后按实结算。二、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1、 工程造价: 2、 施工单价: 3、 承包方式:清包;4、 甲方供应预制桩、角铁、垫铁 并承担费用,乙方承担接桩用电焊条;5、 甲方承担施工用水、电的费用;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价款可作调整:A、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B、甲方代表确认的变更或工程洽商;C、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引起停工累计达到8小时或以上;D、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E、合同外各种甲方确认的工程量签证;F、以上原因必须在一周内上报甲方确认,否则作为自动放弃。三、施工工期1、本工程施工工期静压方桩施工工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完工; 2、如遇设计图纸变更增加工作量、地下障碍物、施工场地下陷、夜间严禁施工、停电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等非乙方原因所造成的施工延期,工期相应顺延。四、双方职责甲方: 1、做好开工前的三通一平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并无偿提拱临时设施。 2、水、电供应:甲方提供施工用水和施工用电到现场,确保施工期间的需要。 3、提供施工定位点及施工图2份,地下管线图1份。 4、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的审批手续。 5、开工前组织设计人员到现场作施工图纸会审交底工作。 6、派驻施工场地代表人员: ,施工场地代表与乙方密切联系,监督工程质量,参加隐蔽工程验收等工作。 7、工程竣工后,组织验收,按合同规定办理竣工结算。 8、清除施工场区内地表及浅埋一切障碍物(如原建筑基础),地坪、原路基、石块或硬块工业废渣,混凝土板块等有碍成桩施工的建筑垃圾和隐蔽障碍物;若地下障碍物(包括已知的和事先不明确的)要求乙方清除时,甲方应派人员到现场勘定并签证清除工作量,清除费用由甲方在合同工程款外支付。 9、凡机械作业,材料堆放,临时性施工占用道路或临近单位用地时,甲方应事先办妥占道许可证或与有关单位商妥场地占用意见,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10、因甲方原因(如所提供的地下管线图位置与实际不符,造成施工时的管线损坏等),直接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