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 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签订日期:2011-5-7签订地点: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xxxx 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阳升 xx 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xxxx 项目一期示范区工程工程地点:xx 县(北京路与上海路交汇处)工程内容及规模:示范区工程(1 幢会所+16#洋房),建筑面积约 5400 平方米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承包人包工包料建设(发包人另有指定除外),施工范围为:1、示范区工程( 1 幢会所 +16# 洋房)的土建、安装及室外管网等配套工程(具备交 房条件),同时给精装修及景观公司提供施工工作面,建筑面积约 5400 平方米
2、河道清淤及换填、场地平整按合同约定另行结算
3、一期工程的临时道路、临时围墙
作为项目措施费
若一期工程承包人不中标,按造价比例分摊,双方结算价款,分摊费用由一期中标单位支付;若一期工程承包人中标 , 此部分费用不再计取
4、提供发包人、监理、咨询单位的临时办公设施及空调(不含电脑)
若一期工程承包人不中标,双方结算价款,此部分费用由一期中标单位支付;若一期工程中标,此部分费用不再计取
由于本项目的特别性,承包人接受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需要,以书面通知形式(单位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对本合同项下承包内容的调整增减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11 年 5 月 1 日 ;竣工日期: 2011 年 9 月 30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53 天
工期从取得发包人开工令之次日起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