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暖空空调设计浅谈暖空空调设计 摘要:本文作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对比《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法律规范 GB50736-2025》(以下简称《设计法律规范》)等国家有关设计法律规范、规定、标准,就目前暖通空调系统设计、设备选型、管网布置、制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单阐述,并提出了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关键词:暖空空调;设计法律规范;存在问题;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TK284
8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目前我国基建项目多,工程类别杂,故在执行设计法律规范中存在着一些不同的理解和做法
本人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就贯彻落实暖通空调设计有关法律规范、规定及目前暖空空调设计中常见问题,浅谈几点体会,仅供同行参考学习
1 贯彻执行暖通设计法律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 1
1 室内空气计算参数不符合法律规范要求 《设计法律规范》规定, 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按下列规定采纳: 1 寒冷地区和严寒地区主要房间应采纳 18℃-24℃;2 夏热冬冷地区主要房间冬宜采纳 16℃-22℃;3 辅助建筑物及辅助用室不应低于下列数值:浴室、更衣室 25℃,办公室、休息室 18℃,食堂18℃,盥洗室、厕所 12℃
然而,有的公共建筑的厕所、盥洗间(设有外窗、外墙)、住宅建筑的卫生间(冬季有洗澡热水供应,应视作浴室)未设散热器,很难达到室温不低于 12℃和 25℃的要求
还有的住宅建筑的厨房不设散热器,本人以为不妥,住宅厨房室内温度亦应按不低于 12℃的要求设置散热器
2 供暖热负荷计算有漏项和错项 《设计法律规范》规定,冬季供暖系统的热负荷应根据建筑物下列散失和获得的热量确定:1 围护结构的耗热量;2 加热由外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耗热量;3 加热由外门开启时经外门进入室内的冷空气耗热量;4 通风耗热量;5 通过其他途径散失或获得的热量
但有的工程在计算供暖热负荷时却未计算这部分耗热量,致使供暖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