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力 系 统 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 SD 240-8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的通知 (87)水电讯字第 41 号 为加强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现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其编号为 SD240—87
本“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在此之前所发的有关电力系统设备编号的文件一律作废
各单位在实行本“准则”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部科技司和电力调度通讯局
1987 年 11 月 24 日1 总 则 1
1 为适应电网的进展和大电网间的互联;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准则
2 凡 500kV 输变电设备,都应照本准则实行统一编号
3 凡与 500kV 变压器中压、低压侧相联的设备,可参照本准则套编或按原系统编号原则编号
4 新投产 220kV 设备,尽可能根据本准则套编
5 330kV 输变电设备的编号,按西北电管局总调度所制定的原则进行统编
6 凡遇新投产而本准则又未明确的 500kV 设备的编号,都应报部电力调度通讯局审定
7 本准则由所属电管局总调所(调度局)、独立省网由省电力局中调所负责组织实施
2 电力系统部分设备名称 调度管理中常用的电力系统设备名称,按“电力系统调度术语”命名,其文字符号按有关设备术语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而成,今后逐步过渡到使用国家标准 GB7159-87
常用基本符号见表 1
表 1 常用基本符号 项目基本符号名称汉语拼音名称汉语1Ffadianji发电机2Ttiaoxianji调相机3Lbianyaqi变压器4Mmuxian母线5Kkaihuan断路器6Ddaozha隔离开关7XLxianlu线路8LHdianliuhuganqi电流互感器9YHdianyahuguanqi电压互感器10DKdiankanqi电抗器11BLbileiqi避雷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