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集团工程签证管理操作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工程签证是指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内所发生的且不能在竣工图反映的工程量签证、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所增减的工程签证
一般包含签证单及其附件(原始记录、计量所需附图、反映工程状况变化的照片等)
第二条 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外的工程内容必须办理委托手续,造价超过 10 万元的必须签订合同
第二章 工程签证办理流程第三条 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工程内容发生的当天,签署原始记录,并上报工程部经理
第四条 签证单必须在签证内容完工并验收合格后 5 天内(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逾期工程部不得受理
第五条 工程部在收到工程签证单后 2 天内,签署完毕并送预决算部审核
第六条 预决算部收到工程签证单后审核签证内容的合理性,并于 24 小时内签署明确意见返回工程部,工程部收到预决算部审核同意的签证单后,当天盖章并返还施工单位
第七条 若工程部与施工单位对签证内容有意见分歧时,工程部必须在 2 天内签署意见返还施工单位签收并存档;若预决算部对工程部的意见有异议时,工程部收到预决算部签署意见的签证单后,当天以书面形式将我方意见返还施工单位签收
工程部对有异议的工程签证必须在 5 天内同施工单位协商解决完毕
否则,移交合同履约监督部门处理
第八条 签证单必须加盖监理项目章和工程部章
第九条 涉及工期延期的工程签证需办理工期延期审批手续,三天以内的工期延期由地区公司工程主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工期延期由地区公司董事长审批
(签证办理流程图见附件 1)第三章 工程签证原始记录的填写要求第十条 工程签证原始记录必须在签证内容发生当天,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格式见附件 2)第十一条 工程签证原始记录上必须注明工程内容的具体位置和部位,必要时需附图标注,以满足计量、计价要求
第十二条 对可反映工程内容和工程状况变化的现场面貌,一定要拍摄照片,作为原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