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精砂购销合同供方:签订时间:需方:签订地点: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价格、数量
标的名称规格数量(吨)选厂总价(元/吨)到厂总价(元/吨)备注硫精砂有效硫N有效硫38%以下拒收二、质量要求:有效硫N%,浮选矿口重选矿口,含砷,氟0
1以下,铅锌W1%,碳W1%,水份〉11%拒收,每降一个硫扣除20元/吨,高硫不加价
如供方未能在供货期内完成签订合同数量,每吨按10元/吨扣减速,其它杂质含量符合规定要求,检验方法:按GB/T2462-1996标准执行
三、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需方过磅为准
四、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运输所发生费用全由供方承担□、需方承担□,需方自行安排车辆,运输途中一切问题由需方承担
交货地点:(贵阳市开阳县双流镇茶场贵州路发化工分公司)五、检验方法:重量以需方过磅为准,质量以需方化验为准,供方需参与共同取样
每车提取水份、硫等含量化验
化验结果硫含量偏差在0
5%以内,以需方化验结果为准,若化验结果超出1%,以双方同意的存磁(需方保留样品),以需方复测结果为准
水分在%需方不折扣,超过部分扣除水分计算
六、结算方式及结算方法:供方凭过磅单、化验单与需方对账结算
七、付款方式:以需方交付预付款人民币元(¥元),需方交来预付款合同立即生效
供方货物拉足预付款的50%,需方按每一千吨的货款计量汇款,款到继续拉货结算方式兑汇票口电汇□现金口
八、合同改造过程中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其它约定:1、需方对每个批次硫精砂进行过磅并取样化验(保留样品),过磅重量及化验数据作为结算参考依据
2、需方到厂的产品进行取样化验时,原则上时间在3日内向供方提供化验结果
若供方对结果有异议,应在3日内提出,如供方3日内无回复,需方按化验结果结算
3、供方送来的硫精砂如出现弄虚作假行为,需方有权扣留供方所有货物不予退还,且终止合同,需方将拒付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