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三)第三节 FIDIC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 目前使用的 FIDIC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是 1984 年颁布的第四版
它的主要内容如下(括号中的数字是该合同的条款号: 一、合同的法律基础,合同语言和合同文件 1
合同的法律基础,即适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
在 FIDIC 第二部分即特别条款中必须指明,使用哪国或州的法律解释合同,则该法律即为本合同的法律基础(5
1),则本合同的有效性受该法律控制,合同的实施受该法律的制约和保护
合同语言,即用以拟定合同文本的一种或几种语言
这也应在特别条款中予以指定
假如合同文本使用一种以上语言编写,则还应指明,以哪种语言作为合同的“主导语言”
当不同语言的合同文本的解释出现不一致时
应以“主导语言”的合同文本的解释为准 (5
因为不同语言在表达方式和语义上会有差异,在翻译过程中会造成意义的不一致,进而导致对合同内容解释的不一致,产生合同争吵
合同文件包括的范围
构成合同的几个文件之间应能互相解释
但当它们之间出现矛盾和不一致时,应由工程师对此作出解释或校正
通常,合同文件解释和执行的优先次序为(5
2):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函; (3)投标书; (4)FIDIC 条件第二部分,即特别条款; (5)FIDIC 条件第一部分,即一般条款; (6)合同的其它文件,如法律规范、图纸、工作量表等
假如在工程过程中,合同有重大的变更、补充、修改,则应说明它们的内容,与原合同文件的差异
二、合同类型 FIDIC 合同为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签订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
该合同属于单价合同,同时本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制度,即业主聘请并全权委托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管理
三、业主责任和权力 业主是指在 FIDIC 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合同当事人,以及他的合法继承人,但不能指他的任何受让人
FIDIC 条件不允许合同当事人单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