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四)六、合同价格及支付 1
合同价格 合同价格是指在中标函中写明的,根据合同规定为了实施工程,竣工,并完成保修责任应付给承包商的金额(1
但它一般不是最终合同价格
通常最终合同价是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而且包括承包商索赔的追加费用和业主按合同规定的扣款
工程计量 FIDIC 合同为单价合同,工程款按合同单价和实际工程量计算,根据实际施工进度按月付款,所以实际工程的计量对工程款支付有很大影响
合同工程量表中列出的数量是该工程的估算工程量
它不作为承包商按合同完成的实际的和确切的工程量(55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按净值(净尺寸)测量
量方过程 实际工程量通过测量确定,并据此核实和确定工程价格,向承包商付款
通常量方过程为: (1)工程师向承包商发出对工程的某一部分进行测量的通知
(2)承包商立即参加或派代表协助工程师测量,并提供工程师要求的一切详细资料
假如承包商不参加,或未派代表参加,则由工程师作出的,或批准的测量值作为该部分工程的正确值
在对有些永久性工程需要按记录和图纸测量时,工程师应在工作中准备好记录和图纸
承包商在接到工程师对该部分工程量方通知后,应在 14 天内参加对记录和图纸的审查,如同意则签字
假如承包商不参加审查
则以工程师所有的记录和图纸为准
假如承包商不同意工程师的记录和图纸,或不签字表示同意,则应在审查后 14 天内向工程师提出申诉,工程师应作复查
否则工程师的记录和图纸就被认为是正确的(56
上述量方过程可用图 3—3 来表示
付款 ( 1)每月末,承包商向工程师提交一式六份工程款结算报表,列出承包商认为自己到该月底接合同规定有权获得的各个款项(60
(2)工程师在接到上述报表后 28 天内作出审核,并出具付款证书,向业主证明,他认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商的金额(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