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成品保护 第一节 成品保护概述一、地上结构工程成品保护概述 本工程地上结构施工过程中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将主要包括土建、钢结构、机电的各项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成品保护项目汇总表。 成品保护项目汇总表序号成品保护项目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内容1土建钢筋保护模板保护混凝土面保护防水保护2钢结构钢梁与连接板摩擦面保护钢梁与钢柱保护高强螺栓和栓钉保护防火喷涂时对混凝土柱保护二、地上结构工程成品保护重点和难点分析1、成品保护量大面广,成品保护费用较大,必须遵循成品保护预控管理原则,降低费用。2、组织难度较大,需建立详细的成保合同和责任分配制度。3、专业队伍较多,工序交叉多,成品保护交接复杂。4、土建、机电和钢结构施工同步进行,同一作业面存在多专业同时施工,不利于成品保护的现场管理和责任查找。5、施工人员众多,需要进行成品保护的部位繁多,不利于成品保护。第二节 成品保护管理部署一、建立高效简捷的成品保护组织机构 成品保护组织结构图二、地上工程成品保护的原则项目经理部根据地上结构施工阶段特点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工程各个阶段各分包及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分包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项目经理部在各分包单位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1、成品保护预控原则 材料和设备进场计划与施工计划相协调,防止易损或昂贵材料和设备在现场堆放时间过长,导致成品保护费用上升。2、现场材料设备保护原则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总包经理部材料部门负责保管,项目经理部现场经理和项目经理部安全保卫部门进行协助管理,直到材料发送到各分包单位并办理交接后,由各分包单位负责保管、使用。3、成保交接原则 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土建、钢结构与水电,不同分包单位间的工序交接)要办理交接手续。分清上道工序和下道工序在成品保护的责任。在上、下两道工序交接时,应同时检查成品情况,已经损坏的成品由上道工序的班组负责,检查后损坏的成品由下道工序的班组负责。4、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原则结构工程责任工程师为主要成品保护责任人,水电施工人员要有保护土建项目的保护措施后方可作业,在水电等施工项目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向土建施工进行交接。对于一些关键工序(钢筋、模板、混凝土浇筑),土建施工和水电安装均要设专人看护及维修。5、交叉作业看护原则分包单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专业的成品时,分包单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