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册 隧道工程册说明 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25 版)第四册“隧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实体项目:隧道开挖与出渣,隧道内衬、地下混凝土结构;措施项目:临时工程,模板工程。二、岩石隧道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新建和扩建的各种车行隧道、人行隧道、给排水隧道及电缆(公用事业)隧道等工程。三、岩石隧道,次坚石岩石类别为Ⅶ至Ⅷ级,强度系数 f=4∽8;普坚石岩石类别为Ⅸ至Ⅹ级,f=8∽12;f<4 及 f>12 未编入本定额,如实际发生,可另编补充定额。四、本定额按现有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及合理的劳动组织进行编制。除各章另有规定外,均不得因具体工程施工方法与定额不同而调整变更。五、本定额除岩石隧道井下掘进按每工日 7 小时工作制外,其他均按每工日 8小时工作制计算。六、隧道掘进下井津贴未列入本定额,可根据定额用工和劳动保护标准,计算下井特别津贴费。七、本定额隧道内衬按现场拌制普通混凝土和泵送商品混凝土分别列项,可根据施工条件选用,地下现浇混凝土工程采纳泵送商品混凝土,若实际采纳混凝土与本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八、本定额钢筋用量均不包括预埋铁件;预埋铁件按实另计。九、岩石隧道硐内其他工程,采纳其他册或其他专业定额项目,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2。十、隧道内装饰工程套用有关定额相应项目。十一、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第一章 隧道开挖与出渣说 明一、本定额的岩石分类,详见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一章中“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二、平硐全断面开挖 4m2 以内和斜井、竖井全断面开挖 5m2 以内的最小断面不得<2m2;假如实际施工中,断面<2m2 和平硐全断面开挖的断面>100m2,斜井全断面开挖的断面>20m2,竖井全断面开挖的断面>25m2 时,可另编补充定额。 三、平硐全断面开挖的坡度在 5 度以内;斜井全断面开挖的坡度在 15 度~30 度范围内。平硐开挖与出渣定额,适用于独头开挖和出渣长度在 500m 内的隧道。斜井和竖井开挖与出渣定额,适用于长度在 50m 内的隧道。硐内地沟开挖定额,只适用于硐内独立开挖的地沟,非独立开挖地沟不得执行本定额。四、开挖定额均按光面爆破制定,如采纳一般爆破开挖时,其开挖定额应乘以系数 0.935。五、平硐各断面开挖的施工方法,斜井的上行和下行开挖,竖井的正井和反井开挖,均已综合考虑,施工方法不同时,不得换算。六、爆破材料仓库的选址由公安部门确定,2km 内爆破材料的领退运输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