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XX 集团总承包公司工程保证金及银行保函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随着建筑行业市场化的进展需求,工程招投标时开出投标保证金(货币资金)或银行保函;工程合同签订时开出履约、预付款、质量保证金(货币资金)或银行保函方式已被业主及代理方广泛采纳,为加强工程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管理,根据我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一条 自营及联营工程,凡因投标时支付的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合同签订后支付的履约、预付款、质量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 管理部门职责第二条 财务处职责1、建立健全工程保证金和银行保函台帐,并定期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工程保证金和银行保函执行情况
2、负责办理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工程保证金的支付及各类银行保函
3、负责收取和返还工程分包单位、联营方的工程保证金和银行保函的质押金
4、负责办理工程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保费和手续费的支付与收取
5、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及项目部办理工程保证金和银行保函的撤除和索赔
第三条 经营处职责1、负责办理自营工程的工程保证金和银行保函的支付申请
2、协助财务处对自营工程项目部及自营工程项目分包单位质押金、保费和手续费的收取和返还
3、负责办理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工程投标保函的撤除
4、协助财务处办理自营工程项目部及自营工程项目分包单位除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工程投标保函的撤除和索赔
第四条 工程管理分公司职责1、负责办理联营工程的工程保证金和银行保函的支付申请
2、协助财务处收取联营单位办理工程保证金、银行保函的质押金以及保费和手续费3、负责办理联营工程的工程保证金和银行保函的撤除和索赔
第五条 自营工程项目部职责1、自营工程项目部负责办理除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工程投标保函之外工程保证金和银行保函的撤除和索赔
2、负责向分包单位分摊用于支付工程保证金和银行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保函、质量保函)的质押金
第四章 保证金及保函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