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甲方:乙方:签定地点:签定时间:一、背景及目的国家对危险废物处理作了明确规定,青岛市也相继出台了〈〈青岛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青岛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也于2006年4月1日正式实施,法律明确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白倾倒,堆放
鉴于上述背景及目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详见下表)委托乙方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达成如下协议
二危废名称、数量及处置价格危废名称代码形态处置价格运输价格包装规格备注废漆渣900-250-12固3000元/吨/袋装/废日光灯管/固4元/支/纸箱/废打印墨盒/固20元/个/纸箱/1收费依据:青价字[2004]18号文件
2处置物重量按照实际过磅计算,由双方签字生效
3甲方距乙方处置中心(莱西姜山)距离150公里
三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分类、收集并暂时贮存本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和暂时贮存过程中发生的污染事故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无泄露包装(要求结实)并作好标识(标签由乙方提供),如因标识不清、包装破损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
3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数量、种类、成分及含量等有效资料,如因成分不实、含量不符等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方按照〈〈青岛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有关废物转移手续
5甲方根据生产需要指定具体运输处理时间,并提前48小时以上电告乙方,运输工作结束,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有效票据后,十日内以支票或现金形式付清乙方所有费用
6甲方要为乙方运输车辆提供方便,并负责危险废物的装车工作
四乙方责任1乙方凭甲方办理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时进行固体废物的转移
2乙方进入甲方厂区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3乙方负责危险废物的运输工作,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