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 业 分 包 合 同 发包方(甲方): xxxxxxxxxxxx 项目部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就 xx 酒店 工程的 钢筋 分包工程,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 工程名称: 江门市 xx 酒店 (二) 工程地点: xxxxxxxxxxxxxxxxxx 路交汇处 (三) 工程内容: 钢筋加工绑扎 (四) 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 xx 酒店 工程施工图纸规定内容: 全部钢筋加工绑扎 ﹙含配料﹚ (五)承包方式: 包人工费、包铅丝、包绑扎工具,包场内材料运输、包文明 施工、包安全、保质量、包工期、包收尾、包验收; 第二条 承包单价: 单价: 承台及地下室 元∕ T ;地下室以上 元∕ ㎡; 工程量计算方法: 承台及地下室按钢筋吨位计算,地下室以上按建筑面积计算 第三条 工期 (一)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验收止。实际施工中工期以甲方周、月施工计划并结合班组考核制度进行考核。(二)如甲方要求本工程的部分或全部提前完工,乙方须积极配合。(三)在履约过程中, 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 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完工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法律规范 和质量验评标准 必须达到省优 良标准。 (二)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自完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 。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一) 工程所需 钢筋 材料及 塔吊 、钢筋加工、对焊等 设备由 甲 方采购供应至 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及加工 场地(仓库)。 (二)材料、设备由甲方管理,乙方按计划领料,大型设备由甲方派专人操作,乙方不得私自操作;乙方原因造成材料浪费,甲方按采购价 1.5 倍扣除。 (三)工器具由乙方自理,钢筋加工设备由乙方派专人操作并管理。(四)乙方绑扎用的铅丝由乙方采购,单价中已含该项费用,不再单独计算。 (五)乙方领料由甲方材料员办理手续,出库后由乙方保管,丢失、损坏由乙方赔偿。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乙方在每月 25 日进行当月工程量结算工作,30 日前结束,逾期不进行结算到下月 25 日结算;没有进行结算,当月不进行付款; (二)结算程序:工程部核算工程量→预算部计算工作量→技术部质量评定→行政部计算当月扣款→项目经理审核→主管领导审批。 (三)质量评定按每个部位评定,优良按 100﹪结算,合格按 90﹪,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