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確保公司員工之工時計算無誤,工資正常發放。訂定此辦法。2。 範圍: 凡本公司各部門皆屬之。3.權責單位: 廠務部 4。內容方法:4。1 每月 10 日前人事部門提供核對表公佈給員工查核。內容如下: 4.1。1 正工工時:凡上滿 22 天每天 8 小時者,正工工時為 176 小時。 4.1。2 一般加班時數:未請假者一般加班時數以 36 小時計算 2 倍工資。請一天假以 27小時計,請二天假以 18 小時計,依此類推。 4.1。3 其他加班時數:每月上班總工時扣除正工工時扣除 2 倍工資工時為其他加班時數,憑以計算 1。5 倍工資。 4.1.4 上夜班天數 4。1.5 請假天數 4.1.6 用餐餐數 4.1.7 住宿:申請外宿登記。 4。1.8 當月獎懲登記。 4.1.9 其他:如工衣工鞋、廠牌廠帶更換、借支等紀錄。4.2 各部門助理將核對表貼於各部門之公告欄公佈 3 天。4.2.2 各所屬員工核對資料正確者於第 3 天簽名確認.4。2。1 出現問題請員工本人在核對表上將錯誤之欄位以紅筆圈出後簽名確認。並填寫<工資、工時異常查詢單>由部門助理交人事查詢。4。2.2 人事部門將於 3 日內答覆查詢結果,並交員工本人簽名確認。4。2.3 經員工確認後之核對表人事部門轉交會計部憑以計算工資。4。2。4 若於查詢時間內員工不提出錯誤申告,無論有無簽名確認公司視同默認核對表之資料。5. 查詢申請流程如附件一5。使用表單: 5.1 工資、工時核對表NS—FOR—M0425。2 工資、工時異常查詢單NS—FOR—M043 附件一 查詢申請流程 權責 作 業 流 程 產 出 表 單廠務部各部門所有員工廠務部會計部 有錯誤 工資、工時核對表 工資、工時異常查詢表每月 10 日前廠務部提供核對表將核對表公佈於公告欄員工核對並確認簽名,有錯誤者提出查詢申請人事部門更改後本人確認計算工資無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