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解读一、课程改革的目标1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对现代化,面对世界,面对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动素养教育
新课程的培育目标应体现时代要求
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养,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念与策略应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是:第一,提倡全面、和谐进展的教育
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第二,重建新的课程结构
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 ,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进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第三,体现课程内容的现代化
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进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第四,提倡建构的学习
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提倡学生主动参加、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育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猎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沟通与合作的能力
第五,形成正确的评价观念
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