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第一节 现代教育与教育法制1
知识目标:① 教育走向法制化的社会背景;② 教育法制化的社会意义;③ 教育法律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依法执教的基本目的和要求
能力目标:通过学习,培育学生分析问题、认识问题的能力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综合专业的特点和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一、教育走向法制化的社会背景教育是一种古老的、广泛存在的、极其重要的社会现象
随着社会的进展,教育法制化已 逐渐成为现代社会对教育的一种新型的调控形式,而且也是社会法制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实现教育法制化,也就无法最终实现社会法制化,因此,教育法制化是现 代社会进展的必定趋势;同时,现代教育的进展离不开教育法制化,把教育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根据法制原则来进展教育已成为当今和 21 世纪教育进展的进步潮流,这样,教育法制化也是现代教育自身进展的客观要求
故而,教育法制化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特征
(一) 教育立法的历史1、零星立法阶段•⑴ 宗教导向•起源:西方国家 —文艺复兴之后•提出:夸美纽斯 —《大教学论》•《大教学论》一书的作者夸美纽斯在欧洲各国进行教育改革时,就曾提出,应当给予学校以充分的权力,使学校可以像各个国家一样制定自己的法规
在制定教育法规时,应充分考虑儿童的尊严,保证向儿童提供其进展自身天赋能力,达到自我实现所必须的各种条件
制定法规还应时刻记住教育为自己制定的最终目的
•强化:16 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马丁·路德•马丁·路德提倡广设学校,普及教育,在群众中传播新教
他主张学校应由公费负担,政府有强迫人民送子弟入学的责任
•立法:德国 瑞士 荷兰 苏格兰•最早:1528 年 德意志布劳斯魏格公国 学校法令•1560 苏格兰长老派教会 《训练第一书》 1561《学校及学院规则》 1647《老骗子撒旦 法》( Old Delude Satan Law),“美国公立学校体系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