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社会保险登记表由登记单位填报一份,经审核后,登记表由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缴费单位名称(必录指标):用人单位全称,要求与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名称一致
电话(必录指标):如实自填(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
单位地址(必录指标):填写目前单位办公室或经营地点的详细通讯地址
如工商注册地址与通讯不一致,此项须填写详细的通讯地址
邮编(必录指标):用人单位通讯地址的邮政编码,如实自填
工商登记执照种类: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根据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营业执照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6-其他6
工商登记执照号码、发照日期、有效期限应与工商登记内容一致,如工商登记此项内容不详或无从考据的可空项
批准成立单位、批准日期、批准文号: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 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填写,假如单位的批准成立信息不详或无从考据的可空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必录指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必须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无法定资格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如实自填
其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电话为必录指标
单位类型(必录指标):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 (如各类企业)一律选择填写“企业”,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机关批准文件内容填写,其中事业单位要求详细填写事业单位的类型,即:21—全额事业、22-差额事业、23—自收自支事业
10-企业 20-事业21-全额事业 22—差额事业23-自收自支事业 30—机关40-社会团体 50-民办非企业单位60—城镇个体工商户 70—再就业服务中心90—其他11
隶属关系(必录指标):隶属关系指单位的所属关系,根据以下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