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桩基合同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建设需要,委托乙方承建打桩工程
为明确双方各自的相互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信守遵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第二条、工程地点:第三条、工程内容:1、单桩深度暂定米,共约条,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kn,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为kn
本项目中,乙方负责打桩人工费、施工用电缆、质量、工期、安全、常用桩尖、焊条及其他辅助材料
①打桩单价:由500桩按元/米,此单价含桩管材料费及辅材费、人工费、施工用水电费、普通桩尖(元/个),含税金
如使用标准桩尖,价格另议
桩接头采用焊接接头,接头不宜多于3个3
②竣工结算时,按实际施工量计算,单桩计算方法,从自然地面计算到桩尖
送桩深度要求,以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公司现场书面通知为准:送桩深度不得超过甲方书面通知送桩深度1米或露出自然面以上,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指浪费桩或送桩过深产生的接桩费用)③工程结算以甲、乙方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为准
第四条、施工工期:1、自试桩之日起计个日历天,要求桩机在年月曰前进场施工
并于年月日前完成全部打桩施工任务,如工期不能按期完成,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价的1%
,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如因政府停电、设计图纸变更、不可抗力导致的自然灾害等影响施工进度
、乙方因台风、暴雨等原因停工或缓行超过24小时,经双方协商并取得签证后,方可顺延工期
3、因其他意外情况的停工,双方应共同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其损失由责任方负担,由于停工,窝工原因而造成损失时,属甲方责任的,工期顺延,窝工半天起开始签证,窝工的桩机按每台每天1000元补尝
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赶工,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