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睿日常管理制度初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法律规范化,以 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档案管理、保密原则、印鉴管理、办公用品管理、行为法律规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管理、奖惩制度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上海国睿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章 档案管理第四条 归档范围:公司所有公文、合同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 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
第六条 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总监、行政部经理借阅可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行政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第七条 档案的销毁 1.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在专人监督下销毁
第四章 印章管理第八条 日常业务用印,须经行政部经理审批,非常务性合同、协议等有关重 要文件用印需总经理签字、署名后方可盖章,并留有原件存档
如违 反此规定后果由行政部负责人负责
第九条 外出办事需带公章时,应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行政部备案后方可带出, 但至少有两人携带并监督使用
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出现一 切事故后果自负
第十条 公司印信应严格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使用,一经发 现需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或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别 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出
第五章 会议管理第十二条 每周一例会为公司例会中,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讨论和决策,总结及分析
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
行政人事部根据会议内容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纪要和决议的整理工作
第十四条 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
特别情况不能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