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建立不合格品管理规程,法律规范不合格品的管理。2 范围适用于不合格的成品、中间产品、进厂原辅料、溶剂、工艺助剂、包装材料、检验用试剂等。3 职责不合格品所在部门的管理人员执行本规程,质量保证部负责人负责监督本规程的实施。4 定义4.1 返工:将某一生产工序生产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中间产品或待包装产品、成品的一部分或全部返回到之前的工序,采纳相同的生产工艺进行再加工,以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4。2 重加工:将某一生产工序生产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一批中间产品或待包装产品的一部分或全部,采纳不同的生产工艺进行再加工,以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5 程序5。1 不合格品分类5。1。1 不合格原辅料所送原辅料和订货单或订货合同上品名、规格不相符合,外包装无明显标记,难于辨别;原辅料包装破损严重,有明显水渍、受潮、虫蛀、霉变、鼠咬等;经 QC 检验确认为不合格的原辅料;原辅料经复验不合格的;车间使用原辅料出现异常,经检验确认为不合格的;QC 留样到期的原辅料;超过有效期(使用期).5。1.2 不合格的包装材料如所送包材和订货合同不一致,或其外观色泽、大小、样式、文字和样稿不符有严重质量问题时;经 QC 检验不合格的包装材料;对于以前检验合格的印刷性包装材料,由于各种原因(如政策、法规更新、设计变更等),原包装材料不再使用;包装中剩余的打印批号的印刷性包装材料或包装过程中剔出的不合格印刷性包装材料。5。1.3 不合格的中间产品包括:经 QC 检验确认为不合格的中间产品;超过贮存期的中间产品;QC 留样到期的中间产品。5。1.4 不合格成品经 QC 检验确认为不合格的成品;因质量不合格退货的成品;QC 检验剩余样品、留样室中到期的样品;因储存或运输过程中导致不合格的成品。5。1。5 化验室检验用试剂、试液、滴定液5。2 不合格品处理方式5。2。1 不合格成品、中间产品:销毁、返工、重加工。销毁方法:可采纳掩埋、烧毁方法进行处理。5。2。2 不合格物料:销毁、退回供应商。5。2。3 不合格的检验用试剂、试液、滴定液,按要求销毁5.3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图: 5。4 不合格品处理程序5.4。1 不合格品所在部门接到质量控制部发下的不合格品检验报告书后,应立即将不合格品移至不合格品库,每件包装上贴上不合格证,挂上红色不合格标识。5。4.2 由不合格品的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审批表》,并附上质量控制部签发的检验不合格单交质量保证部.5。4.3 质量保证部收到《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