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资产减值本章 2025 年考题中考查了一道综合题,分值 15 分;2025 年、2025 年均以客观题形式考查,分值分别为 2 分、3 分
本章是重难点章节
本章共四节内容: 第一节 资产减值的认定 第二节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和减值损失的确定 第三节 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第四节 商誉减值的处理 本章重点、难点: 1
可收回金额的确定;2
资产组的减值处理;3
总部资产的减值处理;4
商誉的减值处理 第一节 资产减值的认定 一、资产减值的概念及其范围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根据准则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准则(及本章)主要涉及到七项资产: (1)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注意:第四类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的减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准则,计提的减值也不允许转回
(2)采纳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注意:采纳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存在计提减值的问题
(3)固定资产; (4)生产性生物资产; 注意:消耗性生物资产执行《存货》准则(了解即可)
(5)无形资产; (6)商誉; (7)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的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准则规定所计提的减值准备都不允许转回
二、资产减值的认定 (一)期末必须进行减值测试的资产 1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 2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这两类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都应当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除此之外的其他资产都应是在存在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
因为在实务中,减值测试在具体操作时比较复杂,且容易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及可靠性,所以这些资产不宜频繁进行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