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说明为保证发电厂、变电所及线路工程临近带电体施工的安全管理,保证人员、设备安全,防止发生停电事故,特制定本专项安全管理办法
二.编制依据1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 1 部分:火力发电厂》(DL 5009·1—2025)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 2 部分:架空电力线路》(DL 5009·2-2025)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 2 部分:变电所部分》(DL 5009
3—1997)三.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海阳核电厂所有带电施工过程
四.临近带电体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1
带电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无阻碍工作的病症,能适应高空作业2
具有一定的电气和带电作业知识,具有带电作业基础理论和实际操作水平
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
应熟悉作业工具的名称、原理、结构、性能和试验标准
熟悉作业项目的操作方法、程序、工艺和注意事项
熟悉人身触电应急预案,熟练掌握人身触电处置措施
五.临近带电体作业安全要求1
临近带电体安全距离1
1 临近带电体工作时,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应不小于表 1 的规定
表 1 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kV)10 及以下20、3566、1102203305007501000最小安全距离(m)0
2 采纳起重机等机械设备作业时能确保机械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表 2 规定
表 2 机械设备与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k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