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1、目的为了仔细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正常的安全生产工作秩序,明确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等工作应负的责任,积极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2
1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在组织和开展生产经营工作时,必须同时做好安全工作的基本职责
2 本制度适用于指导本公司严格根据国家法规、标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3、各级人员安全管理职责3
1 公司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1) 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2) 仔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工业卫生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积极制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条件
(3) 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公司的重要议事日程,在拟订、决策公司的生产经营方针、目标和中、长期进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时,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并仔细组织实施
(4) 审核、批准、主持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各级领导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对忽视安全生产管理,失职、渎职的行为进行批判教育和处理,对先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
(5) 做好安全、环保组织管理机制建设,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政令畅通、有序法律规范,努力制造良好的安全、卫生、环保的工作环境
(6) 为从业人员提供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知识及岗位技能培训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机会,仔细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年审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7)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对有毒有害及风险作业,应做好危害告知和预防措施工作
(8)不得将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出租或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