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维护矿井良好的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矿井建设正常、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员工出勤考核是绩效考核的组成部分,是核算员工薪酬待遇的重要依据。考勤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管理的基础和关键,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管理措施之一,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第三条 考勤准则: 1、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2、上班时间坚守岗位,不擅离岗位,不串岗闲谈,不阻碍他人工作,不做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事情(如闹逗、玩电脑游戏、睡觉、打牌、吃饭等);3、工作日内,班前及班中严禁饮酒;4、工作时间需外出或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领导请示或向同事说明去向,否则,一律视为班中脱岗、串岗。第四条 矿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周末休息.员工出勤实行日考勤制度,各部门必须执行班前点名制度和考勤日报制度. 第五条 特别工作岗位的员工可以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轮班制等工时制度,具体办法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确定。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员工必须遵守矿规定的工作时间。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矿属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二章 考勤员及考勤记录第七条 员工考勤的监督管理由矿人力资源部负责。第八条 员工考勤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各部门指派一名责任心强的人员兼职考勤工作。第九条 考勤员的职责: 1、熟悉我矿的考勤制度,仔细、及时、准确地记载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不允许空勤、补勤和考假勤,不得随意涂改; 2、协助矿人力资源部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时间,如实地反映本部门考勤中的问题; 3、协助和指导本部门员工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 4、及时、准确地统计、汇总考勤结果,依时报送考勤表。日报考勤时间为每天的8:00至8:30,星期日的考勤下星期一补报。月末最后一天统计上报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当月部门出勤表。第十条 经年度考核,考勤员仔细履行职责的,矿给予每人600元的奖励。对于考勤员不能准确、准时报告考勤记录的,给予考勤员迟报的罚50元,不报的罚100元.第十一条 考勤员每天以记录表格形式(见《朱集西煤矿员工考勤表》)登记员工出勤情况. 第十二条 考勤统一记载符号:项目出勤出差或外勤事假病假旷工婚丧假产假、计生假工伤假年休探亲假早班中班夜班符号/√#△○□±﹡NT早中夜第三章 考勤办法及要求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