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定岗定编管理制度 YLGS—YP-GSP-ZD-003一、目的建立科学法律规范的组织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资质要求、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合理控制人力资源成本,科学核定各岗位人员编制标准
二、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8 号)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岗位设置和岗位人员定编工作的管理
四、内容1、定岗:是指根据 GSP 要求、公司业务目标和管理需要,规定某个岗位的职责、权限以及在组织中与其他岗位的关系的过程
它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组织向其成员分配工作任务和职责的方式
2、定编:是指实行一定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对确定的岗位进行各岗位人员数量配备的过程
3、定岗定编的内容包括岗位设置及级别、员工岗位职责和级别工资的设置等
应当明确规定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
岗位之间的相互关系应明确、合理,便于管理
4、公司应当设立与其经营活动和质量管理相适应的岗位
设置的岗位应与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
我公司经营方式为药品批发,经营范围为: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经营规模按年销售五至十亿元人民币计算
5、从事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资质要求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GSP文件的规定,不得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业的情形
(1)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当经过基本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熟悉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 GSP
(2)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和 3 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推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
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或在本企业兼职其他业务工作
(3)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执业药师资格和 3 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4)从事质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