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进出管理程序一、本厂员工进出管理规定:1、本厂人事部负责对工厂现有人员进行人事档案整理,并在人员流动/增加时,整理出最新的人事档案,提供对应的人事清单交保安部保留。 2、本厂员工进出工厂,必须配戴胸卡(工作证)以及在保安的监督下刷卡,胸卡必须有清楚的姓名及近照,照片正面朝前佩戴于左胸前。 胸卡未携带者请先在门卫处登记并领取《员工临时胸卡》方能进入,在当天工作结束后归还该卡。3、如需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加班的员工,请随时携带胸卡并在门卫处做好加班人员登记。4、保安必须严格按人事部提供的人事清单对入厂员工进行日常检查,包括姓名/照片与本人必须一致,如有违反者,不准进入厂区并隔离相关人员,报请安全主任进行调查。 5、如有员工携带物品进入厂区,保安须进行登记,并确保无任何可疑之处后才可进入。对于员工要带物品出公司必须有相关主管开具《物品放行条》后经保安检查合格后方可带离公司。6、严禁员工携带违禁品进入厂区,一经发现,立即送交公安局处理.(违禁品:有攻击性或有杀伤力之危险品如武器、易燃易爆物品及毒品)。 7、员工有责任保管好个人胸卡及身份证。任何员工不得代他人保管或收藏。8、如发现胸卡损坏或遗失,必须立即通知人事部备案并同时申请补发新卡,以免他人拾到遗失的胸卡混入厂区。9、为了让厂方更了解每个班次之确切开工人数,员工上下班、加班及午餐前后离开及返回工厂必须打卡。每位员工自己的胸卡不得由他人代打。10、本厂员工于上班时间内外出(请假或出差)时应填写《员工外出单》,经部门主管确认后才能外出,保安应登记在《外出人员登记表》上,并监督员工刷卡;员工返厂时应再次登记监督员工刷卡,以了解员工进出厂情形。11、为保证工厂厂区内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厂区大门晚上 24:00 到第二天早上 6:00 间禁止任何人通行,如确实需要延迟在 24:00 以后外出者或进入者,需提前填写《延迟进出厂申请单》,经人事部主管或厂长批准后方可进出,其他特别情况需经厂长书面许可证明方可放行。12、严禁与工作无关人员在门卫值班室逗留,非值班人员无特别情况不得进入值班室。13、人事部每天会将离职人员名单交予保安部,由保安员负责监督对辞职、辞退员工行李的检查及相关盘问后离开。凡辞职、辞退员工一经离开公司后,保安员有责任不再让其进入公司内,如有需要进入公司也需按外来访客处理。保安部需仔细核对出入公司的人员,以防非本公司人员混入。14、《人员进出登记表》记录保存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