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为了法律规范化、系统化地开展储备人才库建设,及时发现、培育、使用好人才,为公司的持续进展提供强有力地人才支持,特制定本制度.2.0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部门。注:1、该制度负责部门为人力资源部,主要职责是维护制度规定事项的运行、检查、指导及问题收集、处理;2、若运行过程中遇到运作不畅等情况时,将做及时调整;文件更改一览表版本更改内容更改日期更改人A/0新发行2025/4/评 审 栏部 门会 签人事行政部总经理3.0 人才库管理基本原则:3.1 分类管理:人才库分管理类和技术类.3.2 方向管理:管理类人才分为经理级、课长级、组长级 三个方向;技术类人才分为工程师、技术员、调试工 三个方向。3.3 动态管理:实行优胜劣汰,并定期地对储备人才库进行考核、选拔和调整,保证人才库的数量与质量。3.4 容量管理:现有人数与储备人数比例不超过 3:1。3。5 晋升管理:所有通过竞聘或推举上岗的管理类或技术类人员都必须从储备人才库中选拔,没有入储备人才库的人员无权参加竞聘或被推举.4。0 人才库的运行模式:选拔入库——-培育-——考评—-—出库。4.1 储备人才选拔的基本原则与标准4.1.1 各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向公司储备人才库推举符合本制度条件的储备人才。4。1。2 选拔入库程序4.1.2.1 不拘一格发现人才,可实行自荐、部门推举、民主选举、总经办/人力资源部调整挖掘等方式;员工本人也可到人力资源部或所在部门按程序申请,填写公司《储备人才入库申请表》。4。1.3 资格审查4.1.3。1 总经办/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经理级、工程师、课长级人选的资格审查;4.1.3。2 各部门经理负责对课长级、组长级、技术员、调试工人选的资格审查.4.1。4 审批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经理应结合审查合格人员的前期工作情况,择优确定储备培育对象并就其培育方向出具书面意见并备注在公司《储备人才入库申请表》上。4.1。5 正式入库经审批确定的储备人才自审批之日起正式进入储备人才库。4。1。6 公示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应将储备人才选拔结果进行公示。4。2 储备人才轮岗培训的标准4.2。1 储备人才的培育方式主要以理论培训与各项实际能力的训练、强化为主,同时关注其个人品行和道德修养。4。2.2 理论培训4.2.2.1 经理级、工程师级储备人才理论培训知识体系,由总经办/人力资源部统一进行培训。4.2。2。2 课长级、组长级、技术员级、调试工级储备人才理论知识体系由部门负责人制定培训计划并实施,人力资源部配合监督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