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法律规范 1 总则 1
1 为在人民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设计中正确贯彻“长期坚持、平战结合、全面规划、重点建设”的建设方针,使设计符合战时及平常的要求,制定本法律规范
2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 4 级、4B 级、5 级和 6 级的各类防空地下室设计
3 防空地下室设计应符合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在平面布置、结构选型、通风防潮、采光照明和给水排水等方面,应实行使其充分发挥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相应措施
4 防空地下室设计除应执行本法律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法律规范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
1 术语 2
1 平常 peacetime 和平常期的简称
国家或地区既无战争又无明显战争威协的时期
2 战时 wartime 战争时期的简称
国家或地区自开始转入战争状态直至战争结束的时期
3 临战时 imminenceofwar 临战时期的简称
国家或地区自明确进入战前准备状态直至战争开始之前的时期
4 冲击波 shockwave 空气冲击波的简称
核爆炸在空气中形成的具有空气参数强间断面的纵波
5 冲击波超压 positivepressureofshockwave 冲击波压缩区内超过周围大气压的压力值
6 地面超压 surfacepositivepressure 防空地下室室外地面的冲击波超压峰值
7 土中压缩波 compressivewaveinsoil 核爆炸作用下,在土中传播并使其受到压缩的波
8 核爆动荷载 dynamicloadofnuclearblast 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和土中压缩波对防空地下室结构形成的动荷载
9 主体 mainpart 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战时防护及其主要功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