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标准(2)发布时间:2025—9—8 17:33:16 查看:5875 次 来源: http://www。xycsgl.gov。cn文字 〖 大 中 小 〗 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5 年工程建设标准法律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25]77 号文)的要求,法律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讨论,仔细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法律规范。本法律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设置要求;4.照明;5.材料选用;6.设计;7.施工和验收;8.维护和检测。 本法律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法律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 345 弄 11 号,邮政编码:202532。 本法律规范主编单位: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律规范参加单位:上海建设钢结构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建设部城市建设讨论院 上海市户外灯光广告设置服务中心 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 广州市环境卫生讨论所 本法律规范主要起草人员:王志国 冯 蒂 钱 红 万云峰 董经纬 杜 梅 郑双杰 王亚琦 陈兆林 潘增权 张明成 孙松洋 郑景文 刘晶昊 张 范 李 菲 田 毅 刘晓兰 郭树波 本法律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殷正声 胡天兵 毕 辉 沈之容 杨 雷 徐 雷 韩全兰 裘东明总则1。0.1 为法律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加强户外广告设施的管理,科学合理地利用城市空间资源,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可靠,制造健康、有序的户外视觉环境,制定本法律规范。1.0.2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城市与城市之间交通干道周边的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与管理。1。0。3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与管理除应符合本法律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基本规定2.0.1 户外广告设施应包括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场地、交通工具等在外部空间设置、悬挂、张贴、绘制、放送、投映等各种形式的商业广告、公益广告设施及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通干道周边的户外广告设施。户外广告设施分类应符合表 2.0.1 的规定。表 2。0。1 户外广告设施分类类别名称 内容与范围建(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设施 设置在建(构)筑物外墙面、顶部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包括屋顶户外广告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