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 为了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争创一流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交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全所车辆管理的职能,管理内容及要求适用于全所各部门局属产权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 二、车辆管理: 1、车辆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车辆管理工作负总责,应结合实际制定出本部门的车辆管理制度,将车辆的安全行驶里程、油耗、检修保养费用等指标详细记录,综合考核. 2、车辆必须做到定车、定人、定责。严禁公车私用,非专人驾驶,私自出车,因此而造成的交通事故,除按局交通考核规定执行外,其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并处以下岗处理. 3、车辆的使用应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派车单应由车管人员签发,申请用车人员签名,并应登记派车牌号、驾驶员姓名、用车人、随行人员、出车时限、行驶里程,驾驶员和车管人员要凭派车单核对行驶里程、油耗等。 4、车辆的停放保管。车辆回单位后必须按所规定地点停放,供电所车辆停放在所院内,回所机关后应停在机关院内且将车辆停放整齐,节假日、双休日,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位置,严禁驾驶员私自停放在外过夜。 5 供电所车辆,因工作需要超出常德市行政范围以外的用车,必须经所长审批,县局局长批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出车,否则,谁出车谁负责. 6、供电所的车辆行车范围仅限于在本所管辖供电范围内和往返县城途中行车,如因特别情况,需向局办公室报告,批准后方可外出,超出常德市范围内用车,按上条程序办理。 7、仔细搞好车辆的日常保养与检修工作,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驾驶员必须做好每次出车前,行车中出车后的自检工作,内容如下: A、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液、液压油是否充足; B、检查各部管道接头有无渗漏; C、检查发动机是否有异响,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D、检查灯光装置、信号装置、雨刮器的工作情况; E、检查制动器、离合器工作情况; F、检查转向装置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 G、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H、检查车用灭火器是否在位,有效。车用警示牌是否配备。 8、车辆的维修大修管理。 A、对车辆的维修应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且统一归口送到指定修理厂修理,由部门负责人、车队队长在驾驶员自检的基础上决定车辆的修理项目,其小修费用由各车管部门自行负责。 B、对车辆的大修,根据车况和年限,驾驶员向分管所长申请,由供员所向县局报计划,批准后方可在指定厂家大修。 9、机动车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