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技师管理制度1
要遵守作习时间,每天上班时间早 12:00-15:00 晚 18:30—23:00,早退、迟到 30 分钟后以内,每分钟 5 元,30 分钟以上的,每分钟 10 元,超出 1 小时按旷工处理,乐捐 50 元
未到下班时间,技师不准私自换衣服、洗漱等,否则给予 20 元警告
不请假旷工 1 天给予 100 乐捐,2 天 200 连续 3 天或 3 天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并扣除学费及工资
每天上班之前必须化好妆,上班时间还没化好妆的来客不让上钟一律按落牌处理,假如一个月内累计三或三次以上给予 50 元乐捐警告,并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为自己开脱
通知技师上钟必须在 3 分钟内到达保健房间最迟不得超过 5 分钟,如技师不能按时进入保健房间则落牌换下一个技师上钟,头一个技师牌拉至最后并给予 50 元乐捐,须经理亲自定时除外如身体不适等,进房间时要注意礼貌用语、服务用语及仪容仪表,报出技师号,如因技师态度不好对客人不理睬、冷落客人 ,遭到客人投诉,公司给予技师 50-100 元乐捐警告,并让技师买全单
客人要求更换技师,经批准后礼貌离开,如因技师态度不好引起客人投诉的乐捐 50 元
上班期间严格遵守服务流程,不得私自减免保健项目及缩短、延长服务时间,或做出超出服务项目的行为以及技师给顾客服务后不报服务项目、私自收取现金强行索要小费,导致顾客不买单现象,此单由技师本人承担并给予 200-500 元乐捐,情节严重给予开除处分并扣除技师学费及工资
技师下钟后要主动整理房间卫生,关闭所有电源及检查有无燃着的烟头等必须把上钟工具拿走,不得遗漏在房间里,例:精油、按摩工具等等
如有遗漏的物品及卫生打扫不合格视情节轻重乐捐10—50 元
上班时间正常排钟,无正当理由躲或拒钟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乐捐50-100 元停钟 3 天,停钟期内不上班按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