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部工作制度一、工作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看书、看报、玩手机、听收音机、抽烟、喝酒、违者处 100元以上罚款
二、 保安人员工作时间必须穿制服、戴帽子、佩戴武装带,严禁穿便服、穿拖鞋,违者处 100 元以上罚款
三、 工作时间严禁脱岗、串岗、岗上睡觉,违者处 100 元罚款
四、 保安人员每天上下班必须按时打卡,无故不打卡者按旷工处理;迟到 10 分钟以内,每次罚款 10元,迟到 10—-—20 分钟,每次罚款 20 元,迟到 20-——40 分钟,每次罚款 40 元,迟到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五、 夜班执勤人员,要特别注意不能睡觉,每隔一小时到各个死角部位巡逻签到,不能一次签完,如发现执勤人员擅自一次性签完者,处 100 元以上罚款;保卫部领导每天晚上要定期或不定期查岗,并在签到表上签字
六、 执勤保安对外来车辆要注意礼貌执勤,应先敬礼、后询问、再进行登记;对运出公司的物品或材料,必须持有公司经理以上领导签字的放行条,如发现保安人员不执行制度擅自放行者,处 200 元以上罚款,情节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 每天下午 15:30—16:30 为军事训练时间,要求所有队员必须参加,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处100 元以上罚款
八、 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演练,时间为每季度月末,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要求必须人人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处 100 元以上罚款
九、 每天接班上岗的执勤人员,要检查整个市场的水龙头、消防栓是否关好或漏水,关闭长明灯,如因不尽责被公司领导查处者,处 100 元罚款
十、 执勤人员要合理使用对讲机,要求每天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必须要试一试对讲机是否完好,如查出有损坏的,将查明原因,必要时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处以经济赔偿,从工资里扣除
十一、要求每周每个班开一次班务会,对本周的工作进行讲评,对下周的工作进行安排,必须人人发言,班长最后做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