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员奖罚管理制度保洁部现场纪律1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 并处罚金 5—10元
(1)、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
(2)、上岗前仪容仪表、着装、号牌不符合要求
(3)、未经批准使用不可使用的设施
(4)、大声喧哗,遭到物业管理方或群众投诉
(5)、下班后未及时离场,工作区内逗留
(6)、无故迟到、早退
(7)、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杂物
(8)、上班时间做私事、看报纸、吃东西
(9)、串岗、扎堆聊天
(10)、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或私人探访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罚款 10-100 元
(1)、3 次违反口头警告条款之一者
(2)、对群众或同事粗言秽语,不讲礼貌
(3)、不经上级批准,中止工作或迟到,早退两次以上者
(4)、在工作时间瞌睡或已睡眠
(5)、在工作区域内不遵守要求,不听管理和劝阻
(6)、蓄意破坏工作区或物业管理方财物
(7)、在工作区内随意乱写乱画,中伤他人
(8)、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团结
(9)、不服从正常安全检查
(10)、利用上班时间收集废旧物,不服从上司,影响工作质量
(11)、开具虚假病历和处方单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包括但不限于除名的处分
未履行批准手续,擅离岗位
工作不力,下属涣散,影响工作质量
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五次者和旷工二日以内者
常常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损害公司声誉和物业管理方利益,弄虚作假者
泄露内部经营情报
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经查实者
盗窃公司或甲方的财物
触犯法律,被拘留、劳教、判刑
2025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