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作业管理规定一、检修作业前,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作业证,工作结束后按时销票
二、法律规范作业,保证作业安全措施的法律规范落实:(一)、气瓶的重点管理1、现场检查气瓶制造钢印、检验钢印是否清楚、有效,是否在检验周期内
2、气瓶储存仓库和储存间是否有专人管理,并设置标志
现场检查储存仓库或储存间是否通风良好、避开阳光直射、不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
3、严禁可燃性介质气瓶和氧化性介质气瓶混放
4、乙炔等气瓶使用、储存时应固定牢固,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气瓶颜色、色环数量是否符合要求,乙炔气瓶是否有大红“乙炔不可近火”安全标识
气瓶压力表、阀门、减压阀完好、无损
5、气瓶是否佩带瓶帽(有防护罩的除外)、佩带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
严禁使用瓶体腐蚀、损坏严禁,严禁使用表面鼓包、膨胀或弯曲
6、现场检查气瓶是否装设专用、有效的回火防止器(乙炔气瓶)
7、使用前对气体输送线路进行测漏,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8、气瓶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严禁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
乙炔气瓶距离氧气瓶大于等于 5 米,距离火源大于等于 10米
(二)、作业各类安全管理:(1)、动火作业安全要求:1、电焊回路线应连接在焊件上,一次线及二次线绝缘必须完好,且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它设备搭接
2、电焊机外壳接地,沟通电焊机二次侧有可靠接地(接零)措施
3、电焊把线、回路线不得与气焊的氧气胶管、乙炔气胶管混合捆绑
4、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相距不小于 5m,距施焊点不小于10m;并在 l0m 以内禁止堆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不得卧放,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5、气、电焊混合作业的场地,要防止氧气瓶带电,如地面为铁板,要垫木板或胶垫加以绝缘
6、用火作业前气体检测时间距用火时间不应超过 30min;遇有 5 级(含 5 级)以上大风禁止室外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