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值班管理员责任量化考核表序号工 作 标 准考 核 办 法11、按时交接上下班,无迟到早退现象;2、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格遵守交接班纪律和时间,积极履行交接程序。下班时应把当班问题隐患向下交代清楚,造成损失的扣罚 50 元21、当班值班记录要填写仔细,真实无误;2、接到报修要有书面记录,并及时赶到现场检查处理,正确推断故障类别;不能处理的应督促 有 关 维 修 人 员 及 时 到 现 场 处理;3、重要地点维修后,需及时汇报中心主任; 4、报修任务完成后,维修工作情况要在当日值班本中有书面记录;5、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汇报中心主任,不得延误。无当班值班记录的,发现一次扣 20元;报修无书面记录,发现一次根据情况扣罚 10 元;因重大事件漏报或汇报不及时延误工作的,发现一次扣罚50 元;维修工作没有督促完成的扣罚50 元。31、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无故脱岗、串岗的;2、对待住户报修要热亲接待,不拖延、推脱,要及时解决;3、严格遵守《市级物业管理中心工作各项制度》。当班中不请示,无故脱岗,串岗,办私事者,除扣罚 50 元;工作期间不得喝酒,违犯者一次扣罚 100 元。4交接班前要完成好室内外和责任区及公共环境卫生.没有完成的,发现一次扣罚 10 元。51、要正确使用和保养维修工具;2、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或丢失,更不能占为己有。损坏、丢失工具照价赔偿,发现一次扣罚 30 元,工具随意乱放,发现一次扣罚 10 元6完成物业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发现没有正当理由完不成任务的扣罚50 元。